| 索引號: | 11341700003244967K/202207-00042 | 信息分類: | 規范性文件發布 |
| 發文機關: | 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題分類: | 財政、金融、審計 |
| 成文日期: | 2022-07-21 | 發布日期: | 2022-07-25 |
| 發文字號: | 宣政秘〔2022〕37號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 標 題: | 宣城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宣城市中心城區和宣州區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標準的通知 | ||
| 政策咨詢機關: | 市稅務局財產行為稅科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3-3037787 |
| 索引號: | 11341700003244967K/202207-00042 | ||
| 信息分類: | 規范性文件發布 | ||
| 發文機關: | 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 主題分類: | 財政、金融、審計 | ||
| 成文日期: | 2022-07-21 | ||
| 發布日期: | 2022-07-25 | ||
| 發文字號: | 宣政秘〔2022〕37號 | ||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
| 標 題: | 宣城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宣城市中心城區和宣州區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標準的通知 | ||
| 政策咨詢機關: | 市稅務局財產行為稅科 | ||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3-3037787 | ||
宣城市人民政府
關于調整宣城市中心城區和宣州區城鎮
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標準的通知
宣政秘〔2022〕37號
宣州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稅收負擔,降低實體經濟成本,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安徽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和《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對標學習滬蘇浙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創新政策舉措清單〉的通知》(廳〔2021〕17號)有關要求,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對宣城市中心城區和宣州區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標準調整如下:
一、稅額標準
一等土地:年稅額標準為每平方米16元。
二等土地:年稅額標準為每平方米11元。
三等土地:年稅額標準為每平方米7元。
四等土地:年稅額標準為每平方米4元。
二、等級范圍
《宣城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宣城市市區和宣州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范圍和適用稅額標準的通知》(宣政秘〔2018〕88號)確定的中心城區和宣州區范圍內一、二、三、四等土地等級范圍維持不變。
三、執行時間
自2022年7月1日起執行。
附件:宣城市中心城區和宣州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等級范
圍及稅額標準表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宣城市中心城區和宣州區城鎮土地使用稅
土地等級及稅額標準表
|
土地等級 |
土地等級范圍 |
年稅額標準 (元/每平方米) |
|
一等土地 |
滬渝高速、宣南銅高速、水陽江所圍成的環狀地區。 |
16 |
|
二等土地 |
青弋江大道與雙橋河所圍成的除一等土地范圍之外的環狀地區,宣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宣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除一等土地范圍之外的地區,以及宣城現代服務業產業園區區域。 |
11 |
|
三等土地 |
城市規劃區內除一等、二等土地范圍之外的地區。 |
7 |
|
四等土地 |
宣州經濟開發區;城市規劃區外的標準集鎮、建制鎮及工礦區。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