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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8日
宣城市“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
提升行動計劃
根據國家、省《“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以及安徽省安心托幼行動方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實施宣城市“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
一、重點任務
1.增加普惠資源供給。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積極扶持普惠性民辦園,支持和規范社會力量辦園。切實保障適齡幼兒入園。2021-2025年全市新增公辦幼兒園70所。到2025年,全市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8%以上,普惠性幼兒覆蓋率達到90%以上,公辦園覆蓋率達到70%以上。
2.完善普惠保障機制。切實落實政府發展學前教育責任,優化完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辦園體制,落實政府投入為主、家庭合理分擔、其他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機制,逐步提高公辦園生均撥款標準和普惠性民辦園補助標準,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
3.提升保育教育質量。深化幼兒園教育改革,全面實施科學保教,健全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體系,全面構建幼兒園和小學雙向銜接機制,杜絕小學化傾向。強化示范帶動,擴大優質學前教育資源。完善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切實保障學前教育安全有序發展。全面推行幼兒園延時服務,到2022年秋季學期,實現全覆蓋;到2025年,幼兒園延時服務體系基本完善,服務質量明顯提升。
4.強化師資隊伍建設。健全幼兒園教師配備補充、工資待遇保障制度。深化學前教育專業課程與教學改革,加強學前教育教研、科研人員培養,不斷提升學前教育師資水平。
二、主要舉措
(一)優化資源配置,推進普惠性資源擴容增效
1.科學規劃普惠性資源布局。各縣市區要充分考慮出生人口變化、鄉村振興和城鎮化發展趨勢,逐年做好入園需求測算。結合優質教育資源分布情況和土地出讓計劃,定期調整、修訂幼兒園專項布局規劃,原則上每三年調整一次。按照300-500米服務半徑,在新增人口和流動人口聚集區、工業園區,加密規劃布局一批幼兒園,滿足就近入園需要。完善農村學前教育資源布局,辦好鄉鎮公辦中心幼兒園,通過鄉鎮中心幼兒園舉辦分園、村獨立或聯合辦園、巡回支教等方式滿足農村適齡兒童入園需求,實施鄉(鎮)、村幼兒園一體化管理。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實施學前教育服務區制度。支持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康復等機構開辦幼兒園,擴大特殊學前教育資源。
2.保障普惠性資源有效供給。通過新建、改擴建幼兒園和“民轉公”等方式,到2025年全市新增70所公辦幼兒園,其中宣州區25所、郎溪縣4所、廣德市18所、寧國市8所、涇縣5所、績溪縣4所、旌德縣6所。加大扶持力度,落實財政補助、劃撥方式供地、減免稅費和租金等政策,鼓勵支持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軍隊、街道、農村集體舉辦公辦幼兒園,積極扶持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對鄉鎮公辦中心園、企事業單位和集體資產舉辦的幼兒園,經機構編制部門審批后,依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相關規定做好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工作,發揮其兜底線、保普惠的重要作用。對學前教育資源充足的區域,原則上不再審批新的民辦幼兒園。
3.統籌小區配套園建設管理。各縣市區要結合城鎮小區配套園治理“回頭看”工作,對照問題臺賬和整改清單逐一復查,健全城鎮小區配套園建設管理制度,完善扶持政策和監管機制,鞏固治理成果,堅決防止反彈。結合三孩生育政策實施和各地實際,及時修訂和調整居住社區人口配套學位標準,老城區(棚戶區)改造、新城開發和居住區建設、易地搬遷安置區要配套建設與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幼兒園,納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按照相關標準和規范建設,確保配套幼兒園與首期建設的居民住宅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由縣級人民政府統籌安排,移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辦成公辦園。
(二)加強經費管理,健全學前教育投入機制
4.提高學前教育財政投入水平。完善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辦園財政補助政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落實并逐步提高全市普惠性幼兒園生均撥款標準,從2022年春季學期開始,全市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提高至每生每年1000元,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財政補助標準提高至每生每年400元,所需經費按照學校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在預算內足額安排。
5.健全學前教育資助制度。普惠性幼兒園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孤兒和殘疾兒童優先得到資助,其中原建檔立卡家庭幼兒全覆蓋,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
6.加強學前教育收費管理。貫徹落實省非營利性民辦園收費管理辦法,對非營利性民辦園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在合理核定辦園成本的基礎上,明確收費標準,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加強幼兒園收費監管,綜合考慮積極發展水平、群眾承受能力和辦園成本等因素,動態調整公辦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
(三)強化師資保障,提升隊伍建設水平
7.保障教師配備。各地要及時補充公辦園教職工,嚴禁“有編不補”、長期使用代課教師。民辦園按照配備標準配足配齊教職工。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編辦等5部門印發的《關于創新體制機制 加強公辦幼兒園教職工隊伍建設的意見》有關規定,按照“管理團隊編制保障法”標準,在本行政區域事業編制總量內通過內部挖潛、余缺調劑等方式優先保障公辦幼兒園園長等重點管理教學人員用編。鼓勵支持各地創新用人機制,公開招聘計劃可定向招聘幼兒教育工作經驗豐富的優秀教師。
8.提高培養培訓質量。結合實際加大農村幼兒園教師培養力度。深化學前教育專業改革,完善培養方案,強化學前兒童發展和教育專業基礎,注重培養學生觀察了解兒童、支持兒童發展的實踐能力。將師德師風建設放在首要位置,制定保教人員和教研員培訓規劃,積極落實國家、省、市、縣、園“五級培訓”,不斷提高培訓實效。鼓勵支持教研部門和優質幼兒園采用送教下鄉、幼教專家下基層、在線培訓等方式結對幫扶農村幼兒園。
9.保障教職工合法權益。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統籌工資收入政策、經費支出渠道,確保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同工同酬。按照政府購買服務范圍的規定,可將公辦園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所需資金從地方財政預算中統籌安排,公辦園和承接主體應當依法保障相關勞動者權益。民辦園要參照公辦園,合理確定教職工的工資收入。各類幼兒園教職工依法全員納入社會保障體系,暢通繳費渠道,農村集體辦園的教職工社會保險可委托鄉鎮中心幼兒園代繳,農村小學附屬幼兒園由小學代繳。各類幼兒園依法依規足額足項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稅務等有關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對幼兒園教職工繳納社保情況組織檢查,切實保障教職工合法權益。
(四)突出安全防范,筑牢風險防控體系
10.壓實幼兒園安全主體責任。幼兒園要健全校舍、消防、門衛、食品藥品、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幼兒接送交接、幼兒就寢值守和活動組織等安全防護和檢查制度,及時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嚴防各類事故發生。加強校園安防體系建設,幼兒園門口設置隔離欄、隔離墩或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撞設施,專職保安員配備、“護學崗”設置、校園封閉化管理、一鍵報警裝置和視頻監控系統安裝并與公安機關聯網全面達標。
11.加強警校聯防聯動。公安機關要優化上下學時段幼兒園周邊“高峰勤務”機制,加強幼兒園及周邊安全風險防控和警務聯絡室建設,強化重點巡防,組織公安民警、警務輔助人員、學校保衛人員、教職員工和群防群治力量,落實好幼兒園“護學崗”機制。
12.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日常監管、重大隱患督辦、約談通報等工作機制,及時通報幼兒園安全風險,定期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和集中整治,落實監督檢查常態化措施,確保幼兒園安全運轉。
(五)強化監督管理,規范幼兒園辦園行為。
13.完善日常監管機制。落實縣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提升跨部門協同治理能力,強化對幼兒園辦園條件、教師資格與配備、安全防護、收費行為、衛生保健、保育教育、財務管理等方面的日常動態監管。完善幼兒園信息備案及公示制度,各類幼兒園的基本信息要及時納入各縣市區政務信息系統管理,并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定期向社會公布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收費標準、質量評估等方面信息,幼兒園園長和專任教師變更要主動向教育主管部門備案,一個月內完成信息更新。加強民辦園財務監管,非營利性民辦園收取費用、開展活動的資金往來,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賬戶,確保收費主要用于保障教職工待遇、改善辦園條件、提高保教質量。嚴禁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舉辦者通過任何方式取得辦學收益、分配或轉移辦學結余。
14.加強辦園行為治理。各縣市區要組織開展幼兒園名稱規范清理行動,對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際”“世界”“全球”等字樣,包含外語詞、外國國名、地名,使用“雙語”“藝術”“國學”“私塾”等片面強調課程特色和帶有宗教色彩的名稱,以及民辦園使用公辦學校名稱或簡稱等進行清理整治,2022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要重點對存在危房、“三防”不達標等安全隱患及園長和教師不具備規定資格等不規范辦園行為進行動態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對出現虐童、體罰及變相體罰等嚴重師德失范行為的幼兒園,年檢實行一票否決,對涉事教職工、管理者和舉辦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逐步化解和消除學前教育“大班額”現象,杜絕新增無證幼兒園;2023年底前完成對幼兒園裝備配備情況的全面排查治理,督促各類幼兒園嚴格落實國家幼兒園玩教具配備要求,執行《安徽省幼兒園教育裝備規范(試行)》。
15.加大執法檢查力度。落實《宣城市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實施細則》,統籌做好面向3-6歲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治理工作,不得開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不再審批新的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在幼兒園內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不得利用幼兒園的教玩具、園服、校車等發布或變相發布廣告。
(六)深化內涵發展,整體提升保教質量
16. 堅持科學導向。深入貫徹落實《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以先進的實踐經驗為引領,切實轉變教師觀念和行為,促進幼兒在快樂的童年生活中獲得有益身心的學習和發展經驗,提升教師職業成就感。落實教育部《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指南》,將各類幼兒園全部納入評估范圍。鼓勵支持優質幼兒園集團化辦園。鼓勵支持幼兒園改善辦園條件、提升保教保育質量,爭創高等級幼兒園,組織開展市、縣級一類園評估,到2025年,各縣市區的市級一類園(不含省一類園)占比不低于15%,縣級一類園(不含省、市級一類園)占比不低于20%。
17.推進幼小銜接。落實《宣城市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2022年秋季學期全面推行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強化幼兒園和小學聯合教研與深度合作,全面構建銜接機制,切實提高入學準備和入學適應教育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堅決糾正超前學習、拔苗助長等違反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的行為。
18.深化教研改革。堅持教研為幼兒園教育實踐服務,為教師專業發展服務,為教育管理決策服務。加強學前教育教研工作,遴選優秀園長和教師充實教研崗位,各縣市區至少配備1名學前教育專職教研員,形成一支專兼結合的高素質專業化學前教研隊伍。完善教研指導責任區、區域教研和園本教研制度,實現各類幼兒園教研指導全覆蓋。教研人員要深入幼兒園保教實踐,了解教師專業成長需求,分類制定教研計劃,確定教研內容,及時研究解決教師保教實踐中的困惑和問題。充分發揮城鎮優質幼兒園和鄉鎮中心幼兒園的輻射指導作用,推動區域保教質量整體提升。
19.全面提供延時服務。從2022年秋季學期開始,全市各類公、民辦幼兒園在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學后必須提供延時服務,結束時間與當地正常下班時間相適應。堅持公益普惠、家長自愿原則,幼兒園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要求參加。各幼兒園要結合資源和需求,“一園一案”落實。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加強黨對學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市級區域中心作用,落實縣級主體責任,以縣為基礎逐級編制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科學確定學前教育發展目標、重點任務、主要舉措,并列入黨委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明確有關部門責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二)完善激勵機制
健全激勵機制,對完成普及普惠目標、完善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制、提升保教質量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等向學前教育捐資助學。
(三)強化督導問責
扎實推進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督導評估工作,壓實政府責任,完善督導問責機制。將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提升保教質量、完善投入保障政策等情況,納入對縣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和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認定重要內容,發生較大社會影響的安全責任事故、重大案事件和師德師風問題的縣市區2年內不得申報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認定。
(四)營造良好氛圍
常態化開展“學前教育宣傳月”等活動,廣泛宣傳學前教育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集中宣傳、展示典型經驗。幼兒園要通過舉辦家長講座、親子游戲等多種活動,傳播科學育兒理念和知識,宣傳科學保教的成果經驗,大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良好氛圍。
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及時制定本地“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并于2022年7月底前報市教體局備案(聯系電話:3033016;郵箱:xcjjk2022@163.com)。
附件:重點任務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