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依據
1.《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 號)(十七)強化 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能力建設,向社會力量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成果……。
2.《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 (國發〔2017〕28號)(十八)強化公共就業 創業服務… …落實政府購買基本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制度,充分運用就業創業服務補貼政策,支持公共就業創 業服務機構和高校開展招聘活動和創業服務,支持購買服務,為勞動者提供職業指導、創業指導、信息咨詢等專業化服務……。
3.《關于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7〕164 號)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財政、人社部門可按 政府購買服務相關規定,向社會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成果,具體范圍和辦法由省級財政、人社部門確定。
4.《關于進一步加大就業扶貧政策支持力度著力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的 通知》(人社部發〔2018〕46號)三、大力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開展貧困勞動力有組織勞務輸出的,可通過就業創業服 務補助購買基本服務成果……
二、承辦機構
市人社局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科。
三、服務對象
自然人。
四、申請條件
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和高校開展就業創業服務。
五、申報材料
購買基本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項目申請報告。
六、服務流程
1.受理:(1)網上辦理:申請人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或皖事通APP 進行在線辦理,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補正告知、受理三種情況作出處理,不符合條件的應當一次性告知;
(2)窗口辦理:申請人到宣城市政務服務中心人社綜合窗口進行線下申請,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補正告知、受理三種情況作出處理,并出具書面憑證,不符合條件的應當一次性告知;
(3)快遞申請:申請人將申請材料郵寄到宣城市政務服務中心人社綜合窗口,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補正告知、受理三種情況作出處理,不符合條件的應當一次性告知;
2.辦結: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請人送達決定。
七、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 1 工作日。
八、收費依據及標準
免費。
九、咨詢方式
市人社局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科 電話:0563-3022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