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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
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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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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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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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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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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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資源
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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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每百名學生擁有高于規定學歷教師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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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小學達到4.2人以上;
C2.初中達到5.3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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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規定學歷教師”,小學指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專任教師;初中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專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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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配置每所學校至少6項達到要求,余項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標校際差異系數,小學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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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每百名學生擁有縣級以上骨干教師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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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小學達到1人以上;
C4.初中達到1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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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以上骨干教師”是指縣級及以上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授予的骨干教師及特級教師、優秀教師、模范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壇新星、教學名師、最美教師等稱號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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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每百名學生擁有體育、藝術(美術、音樂)專任教師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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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小學達到0.9人以上;
C6.初中達到0.9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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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藝術(美術、音樂)專任教師數”,小學、初中均指體育、音樂、美術、藝術的學科教師數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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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生均教學及輔助用房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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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小學達到4.5平方米以上;
C8.初中達到5.8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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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及輔助用房面積”是指學校中教室、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語音室面積之和(不含體育館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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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生均體育運動場館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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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小學達到7.5平方米以上;
C10.初中達到10.2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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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運動場館面積”是指學校中的體育館面積和運動場地面積之和,運動場地面積是指學校專門用于室外體育運動并有相應設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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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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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小學達到2000元以上;
C12.初中達到25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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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儀器設備總值”是指學校固定資產中用于教學、實驗等儀器設備的資產值,教學儀器值和教學設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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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每百名學生擁有網絡多媒體教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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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小學達到2.3間以上;
C14.初中達到2.4間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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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多媒體教室”指接入互聯網或校園網、并可實現數字教育資源等多媒體教學內容向全體學生展示功能的教室。如,班班通教室、多媒體教室、、多媒體網絡計算機教室、教學錄播系統、電子備課室、移動學習終端教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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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政府
保障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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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規劃布局合理,符合國家規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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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5.縣級政府制定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規劃;
C16.規劃符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并得到認真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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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規劃布局合理,符合國家規定要求”是指城鎮要按照城鎮化規劃和常住人口規模編制城鎮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規劃;鄉村要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務成型的農村地區合理布局義務教育學校,同時辦好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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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保障程度15項指標均要達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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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統一、教師編制標準統一、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統一、基本裝備配置標準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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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7.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統一;
C18.縣域內城鄉教師編制標準統一;
C19.縣域內城鄉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統一;
C20.縣域內城鄉基本裝備配置標準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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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統一”是指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按《安徽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統一執行。 “縣域內城鄉教師編制標準統一”是指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教師配備初中按1:13.5、小學按1:19、特殊學校按1:4的標準;對規模較小的村小、教學點按班師比核定編制數,確保每個班不少于1名、每個教學點不少于2名編制; “縣域內城鄉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統一”是指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按照國家現行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統一安排。 “縣域內城鄉基本裝備配置標準統一”是指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的功能教室、教學儀器設備、圖書、器材等,按《安徽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基本標準》統一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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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所有小學、初中每12個班級配備音樂、美術專用教室1間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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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1.每間音樂專用教室面積不小于96平方米;
C22.每間美術專用教室面積不小于9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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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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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小學、初中規模不超2000人,九年一貫制學校、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義務教育階段規模不超過2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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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義務教育學校班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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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4.小學所有班級學生數不超過45人;
C25.初中所有班級學生數不超過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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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保障程度15項指標均要達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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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村小和教學點學生均公用經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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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6.不足100名學生村小學和教學點按100名學生核定公用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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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特殊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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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7.特殊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不低于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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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工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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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8.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按規定足額核定教師績效工資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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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6.教師培訓課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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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9.教師5年360學時培訓完成率達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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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工齡滿5年的,自評估年份倒推,5年累積培訓課時不少于360學時;工齡未滿五年的,年培訓課時不少于72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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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7.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和崗位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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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0.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額和崗位總量內,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和崗位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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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教育部門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并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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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8.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輪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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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1.全縣每年交流輪崗教師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不低于交流輪崗教師總數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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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交流條件教師”是指“在同一學校任教6年以上的教師,男50周歲以下、女45周歲以下;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申請交流輪崗的專任教師。” “骨干教師”是指縣級及以上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授予的骨干教師及特級教師、優秀教師、模范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壇新星、教學名師、最美教師等稱號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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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保障程度15項指標均要達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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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9.義務教育專任教師持有證上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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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2.專任教師持有教師資格證上崗率達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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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專任教師持有教師資格證上崗率=持有教師資格證的義務教育在崗專任教師數/在崗義務教育專任教師總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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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城區和鎮區公辦小學、初中就近劃片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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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3.城區和鎮區公辦小學、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學校)就近劃片入學比例分別達到100%、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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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包括主城區、城鄉結合區,鎮區包括鎮中心區、鎮鄉結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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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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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4.全縣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分配比例不低于80%,并向農村初中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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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農村初中傾斜”是指向農村初中招生名額分配比例略高于城區和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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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留守兒童和隨遷子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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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5.留守兒童關愛體系健全,全縣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和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比例不低于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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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兒童關愛體系健全”是指成立留守兒童關愛領導機構,縣教育、發改、公安、財政、人社、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關工委等部門職責明確; 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和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比例=在公辦學校和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在校隨遷子女數/全縣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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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教育
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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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3.初中三年鞏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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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6.全縣初中三年鞏固率達到9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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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年鞏固率=(畢業生數—畢業年級三年轉入學生數+畢業年級三年轉出學生數)/(畢業年級三年前初一時在校生數—畢業年級三年死亡學生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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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質量 9項指標均要達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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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4.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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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7.全縣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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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全縣在讀殘疾兒童少年總數/全縣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總數*100%; 全縣在讀殘疾兒童少年總數含隨班就讀、在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學習、在特殊教育學校就讀以及送教上門的殘疾兒童少年; 全縣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總數有縣殘聯提供數據。 殘疾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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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5.所有學校制定章程,實現學校管理與教學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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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8.所有學校制定章程;
C39.實現學校管理與教學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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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學校實行“一校一章程”。農村小學可以中心校為單位制定、城鎮集團化辦學可整體制定章程; “實現學校管理與教學信息化”需符合《安徽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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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6.教師培訓經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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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0.全縣所有學校按照不低于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教師培訓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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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培訓經費”是指教師參加培訓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住宿費等開支;考核年度縣域內所有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培訓費預算安排數和實際支出數均要達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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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7.教育信息化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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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1.教師能熟練運用信息化手段組織教學;
C42.設施設備利用率達到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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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能熟練運用信息化手段組織教學”是指各學科教師能夠運用信息技術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熟練使用電子白板教學、利用安徽基礎教育資源應用平臺開展教學活動、利用信息化手段進行學習診斷和教學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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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8.德育工作和校園文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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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3.所有學校德育工作達到良好以上;
C44.所有學校校園文化建設水平達到良好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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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德育工作達到良好以上”是指嚴格落實德育課程、課時,扎實開展儀式教育、紀念日、校園節(會)、社團、團隊等德育教育活動和主題實踐、勞動實踐、研學旅行、志愿服務等校外實踐活動。 “學校校園文化建設水平達到良好以上”是指學校樹立優良的校風、教風、學風;校史陳列館、圖書館、宣傳櫥窗、文化石等應彰顯教育性、藝術性、特色化;校園環境整潔、美觀、有序;校園文化活動內容豐富、形式活潑,每學年舉辦一次全校性校園文化藝術、科技活動,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運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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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質量 9項指標均要達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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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9.課程開設和教學及實踐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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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5.課程開齊開足;
C46.教學秩序規范;
C47.綜合實踐活動有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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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開齊開足”是指按照國家和省頒課程方案和標準執行。 “綜合實踐活動有效開展”是指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列入課表,納入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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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0.無過重課業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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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8.無過重課業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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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過重課業負擔”要求小學生在校時間不超過6小時、初中生在校時間不超過7小時;科學合理安排學校作息時間,確保學生課間和必要的課后自由活動時間,整體規劃并控制各學科課后作業量。家校配合保證每天小學生10小時、初中生9小時睡眠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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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1.在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中,相關科目學生學業水平達到Ⅲ級以上,且校際差異率低于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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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1. 四年級學業水平及校際差異率: 數學__級、校際差異率__;體育__級、校際差異率__;語文__級、校際差異率__;藝術__級、校際差異率__;科學__級、校際差異率__;德育__級、校際差異率__ C62.八年級學業水平及校際差異率: 數學__級、校際差異率__;體育__級、校際差異率__;語文__級、校際差異率__;藝術__級、校際差異率__;科學__級、校際差異率__;德育__級、校際差異率__。(每年監測兩個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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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主要內容為義務教育階段四年級和八年級學生在語文、數學、科學、體育、藝術、德育等學科中掌握知識、技能的程度和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的監測。 教育部參照我國教育教學中常用的“優、良、中、差”四個等級,借鑒國際通行方法,將學生學業表現劃分為水平Ⅰ(待提高)、水平Ⅱ(中等)、水平Ⅲ(良好)和水平Ⅳ(優秀)四個水平段。“相關科目學生學業水平達到Ⅲ級以上”指樣本縣監測結果報告反映的抽測科目上學生的學業成績平均分達到國家劃定的水平Ⅲ臨界分數以上。 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結果報告(樣本縣),監測采用了“校間差異占總體比例,即校間差異比”來反映縣域內學校之間教育質量的均衡。校間差異較小的臨界值為0.1,校間差異較大的臨界值為0.2。“校際差異率低于0.15”指樣本縣監測結果報告反映的學生有關學科成績校間差異數值低于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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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質量 9項指標均要達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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