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安徽省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實施辦法》,切實加強辦公用房安全管理,近期,宣城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結合工作實際,探索建立市直單位辦公用房“樓棟長”制度,提升辦公用房管理水平。
針對市本級辦公用房普遍老舊,坐落位置分散的現狀,通過前期實地調研,深入了解各辦公樓宇內日常秩序、安全管理等模式,在與相關單位充分溝通協商的基礎上,制定出臺市直單位辦公用房“樓棟長”制度,從“樓棟長”單位的選配、使用單位和“樓棟長”單位職責等方面進一步厘清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房屋日常維護管理責任。目前,45處樓宇“樓棟長”已正式“上崗”履職,將牽頭做好物業管理、文明建設、建筑物共有部分安全檢查修繕等工作。
近年來,宣城市以實的舉措消除房屋安全隱患,扎實做好辦公用房安全防范各項工作。下一步,市管局將充分發揮“樓棟長”作用,繼續在辦公用房安全管理上做深做細,為市直單位提供更加堅實的后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