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規
行政規范性文件
其他政策文件
用微信掃描二維碼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皖財綜〔2021〕28號
省直各有關單位,各市、縣(區)財政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為做好我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收費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和《財政部辦公廳關于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入收繳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財辦庫〔2020〕254號)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信息公開處理費是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收費時使用省財政部門統一監(印)制的財政票據。收費收入通過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系統收繳。
二、信息公開處理費全額繳入同級國庫,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收入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03049950其他繳入國庫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三、信息公開處理費收費標準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執行。
四、各相關行政機關應嚴格按照規定收費,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或加收其他任何費用,自覺接受價格、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管理。
主辦: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宣城市政府政務新媒體中心 網站標識碼:3418000001
地址:宣城市鰲峰中路49號 郵編:242000 運維電話:0563-3026357 傳真:0563-3023719
宣城市政府 版權所有 皖ICP備05002996號-1 皖公網安備 34180002000001號 本站已支持IPv6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