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700486288525Y/202201-00020 | 信息分類: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 發文機關: | 宣城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 主題分類: | 工業、交通 |
| 成文日期: | 2022-01-28 | 發布日期: | 2022-01-28 |
| 發文字號: | 宣開管〔2022〕19 號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標 題: | 關于印發《宣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項目招引入園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
| 政策咨詢機關: | 經開區招商合作服務中心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3-2625972 |
| 索引號: | 11341700486288525Y/202201-00020 | ||
| 信息分類: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
| 發文機關: | 宣城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 ||
| 主題分類: | 工業、交通 | ||
| 成文日期: | 2022-01-28 | ||
| 發布日期: | 2022-01-28 | ||
| 發文字號: | 宣開管〔2022〕19 號 |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 標 題: | 關于印發《宣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項目招引入園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
| 政策咨詢機關: | 經開區招商合作服務中心 | ||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3-2625972 | ||
關于印發《宣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項目招引
入園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宣開管〔2022〕19 號
管委會各部門、駐區各單位,開盛集團:
《宣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項目招引入園管理暫行辦法》業經管委會2022年第2次主任辦公會議研究同意,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宣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022年1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宣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項目招引入園管理
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健全招商引資工作制度,規范項目準入流程,不斷提升入駐項目整體質量,著力推進宣城經開區經濟提質擴量增效,現結合宣城經開區招商引資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項目考察。在獲取項目線索后,由招商部門負責前期接觸、洽談,經初步篩選甄別后,對擬引進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對于重大項目或特殊項目,由市級或管委會相關領導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實地考察,必要時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盡職調查。考察時要深入了解投資者的資金實力、團隊能力、產業層次、經濟效益、科技含量、生產工藝、環境管理、單位能耗、市場前景等基本情況,收集、整理相關圖文影像資料并提交項目考察書面材料。
第二條 項目論證。擬招引入駐宣城經開區的工業項目,原則上應從以下方面進行論證:
1、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導向,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或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限制以及禁止類項目。
2、符合宣城經開區產業發展規劃和園區功能定位,原則上以新能源新材料、汽車零部件和高端裝備制造、食品醫藥、電子信息等主導產業為主。
3、通過取得工業用地使用權方式落戶園區的工業項目,總投資額不低于1億元,固定資產投資額不低于5000萬元,投資強度不低于300萬元/畝,約定納稅標準不低于15萬元/畝/年,容積率標準不低于1.2(特殊項目須符合國家和省標準)。
4、通過入駐連片開發的特色產業園的工業項目,按照相關產業園投資協議約定的項目入駐辦法辦理。
5、通過租賃方式落戶園區的工業項目,總投資額原則上不低于30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額不低于2000萬元,約定納稅標準不低于15萬元/畝/年(225元/平方米/年)。總投資額低于3000萬元的項目,實行項目備案制,原則上不再簽訂項目投資協議。
6、通過司法拍賣等途徑嫁接“僵尸企業”土地和建筑物的,須經項目入園評審通過后,再予以項目備案或簽訂投資協議。
第三條 項目評審。項目投資方須提供真實、完備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投資規模、建設內容、經濟效益分析、產品方案、生產工藝、原輔材料及用量等),由招商部門會同生態環境、經發、應急管理等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并提出初審意見后,提交宣城經開區招商引資項目評審領導組會議研究論證,確定評審結果并形成會議紀要。對于重大項目或特殊項目,需邀請相關方面的專家開展評審,從專業和經濟層面提供研判意見,作為重大項目評審決策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四條 協議簽訂。招商引資項目經評審準予入園后,方可簽訂項目投資協議或立項審批備案。對于需要突破經開區現有普惠制政策或申請“一事一議”的招商引資項目,須經相關職能部門共同會商并形成統一意見,提交主任辦公會議研定同意后,再簽訂投資協議。涉及需經開區國有企業投資代建先租后買、代開發按竭回購廠房的,以及基金投資的,需由經開區國有企業按市場化原則,洽談論證可行性并明晰合作要約。涉及市級財政性資金支持等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應報市政府研定批準后,再行簽訂投資協議。
第五條 雙向約束。簽訂招商引資項目投資協議,應明確約定項目的投資規模、投資強度、建設內容、建設進度、產出效益指標、納稅標準、優惠政策以及相關政策條件(環保、安全、節能等要求),并同時約定相關違約責任,強化雙向約束機制,做到權利與義務對等。
第六條 對意向入駐宛陵科創城的招商引資項目,由宛陵科創城執委會另行研定入園辦法。
第七條 本辦法由經開區招商合作中心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