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友 | *** | 瀏覽量 | 1644 | 問題類型 | 咨詢 | 信件狀態 | 已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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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 關于非國標電動車上路問題 | ||||||
| 信件內容 | 咨詢:領導好,關于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已申領臨時號牌(紅底白字),此前了解的信息是對此類電動車有過渡期,我想知道,過渡期滿后,車輛是否會強制報廢。 | ||||||
| 來信時間 | 2025-10-09 13:47 | ||||||
| 回復時間 | 2025-10-09 16: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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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復部門 | 市公安局 | ||||||
| 回復內容 |
咨詢的問題,回復如下: 2025-10-09 16:25:10 已受理,正在處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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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復時間 | 2025-10-10 18: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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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復部門 | 市公安局 | ||||||
| 回復內容 |
咨詢的問題,回復如下: 您好,根據《安徽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二條規定:“取得臨時通行標識的電動自行車,在臨時通行期限內上道路行駛的,應當遵守本條例的規定。臨時通行期滿后,不得上道路行駛。” 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對非機動車無相關強制報廢規定,對申領臨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臨時通行期滿后,不得上道路行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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