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實“減證便民”措施,現就宣城市市本級范圍內取消在不動產權屬證書上記載抵押登記信息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自2023年11月1日起,新受理的不動產抵押登記業務,不動產權屬證書附記欄中不再記載抵押登記信息。
2.如不動產權屬證書附記欄中已經加蓋有“抵押設立”章的,抵押權注銷后,產權人可申請加蓋“抵押注銷”章。
3.不動產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如需了解不動產抵押登記信息,可通過安徽省政務服務網宣城分廳、皖事通APP、不動產登記辦事大廳查詢窗口、自助查詢機等多渠道查詢。
特此公告。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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