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請問現行的車位維修基金收費標準?參照哪個政策文件?之前聽說是按車位價格2%收起,現在又是按面積收取?什么時間開始的?另外住宅類和非住宅類的商品房維修基金的收費標準是否還是1%(無電梯)和2%(有電梯)?
咨詢的問題,回復如下:
您好!您于2024年2月18日反映的問題收悉,現答復如下:
為加強市區物業維修資金交存管理,2021年3月19日,宣城市房地產事業發展中心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交存工作的通知》,明確市區范圍內單獨確權的車庫(車位),首次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照20元/m2的標準交存(人防工程除外)。
根據《安徽省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我市市區范圍內住宅及非住宅類商品房首次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由業主以購房款總額為基數,分別按照1%(未配備電梯的)或2%(配備電梯的)的比例交存。
感謝您對物業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關心!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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