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1、《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培訓管理規則》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等規定,海船船員崗位適任培訓包含以下培訓項目:(十六)摩托艇駕駛員。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關于修訂印發的通知》第四條之規定:游艇操作人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水域內駕駛游艇,應持有海事管理機構簽發的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或等效的電子證件并接受海事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3、《游艇安全管理規定》第三條,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統一實施全國游艇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污染水域環境的監督管理。 請問:1、摩托艇系水上交通工具,參照路上摩托車駕駛人需要持證駕駛,內湖水域的摩托艇駕駛人員是否也應當持證駕駛?2、如無資質駕駛,民眾是否有權應當向海事部門投訴舉報?投訴舉報具體的內設部門及聯系電話多少?
咨詢的問題,回復如下:
網友,你好!
關于反映的摩托艇駕駛資質的問題,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1、摩托艇駕駛員屬于海船船員。宣城海事部門屬于內河地方海事部門。無該證書考試發證權限。內湖水域摩托艇駕駛員需持有什么證書應根據該摩托艇的船舶檢驗證書定性來確定需要持有什么證書。
2、如需舉報投訴可通過撥打宣城市交通運輸服務熱線12328進行投訴。
宣城市交通運輸12328中心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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