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繳存職工: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滿足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決定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現通知如下:
一、 繳存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夫妻雙方均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調整為70萬元;單人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為50萬元。
二、對符合人才引進政策、購買綠色建筑、多子女家庭貸款條件的,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政策保持不變。
三、本通知自2024年5月20日起執行(購房行為發生在2024年5月20日之前的,執行原政策。購房時間新建商品房以網上備案證明時間、二手房以契稅發票時間為準)。
特此通知。
宣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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