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700003244799H/202203-00120 | 信息分類: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 發文機關: | 市民政局 | 主題分類: | 民政、扶貧、救災 / 公民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2-03-31 | 發布日期: | 2022-03-31 |
| 發文字號: | 宣民養〔 2022〕 16 號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 標 題: | 關于印發《宣城市2022年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實施方案》的通知 | ||
| 政策咨詢機關: | 養老服務和慈善事業促進科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3-2719002 |
| 索引號: | 11341700003244799H/202203-00120 | ||
| 信息分類: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
| 發文機關: | 市民政局 | ||
| 主題分類: | 民政、扶貧、救災 / 公民 / 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2-03-31 | ||
| 發布日期: | 2022-03-31 | ||
| 發文字號: | 宣民養〔 2022〕 16 號 | ||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
| 標 題: | 關于印發《宣城市2022年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實施方案》的通知 | ||
| 政策咨詢機關: | 養老服務和慈善事業促進科 | ||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3-2719002 | ||
關于印發《宣城市2022年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
實施方案》的通知
宣民養〔2022〕16號
各縣(市、區)民政局:
《宣城市2022年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實施方案》已經會商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宣城市民政局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宣城市2022年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民生辦《關于印發2022年民生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皖政〔2014〕60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發展智慧養老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辦〔2019〕20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通知》(皖政辦〔2021〕16號)要求,推進我市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建設,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高齡津貼惠及所有80周歲以上老年人。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補貼覆蓋率不低于60%。
(二)完成不少于495戶特殊困難家庭適老化改造。
(三)選擇宣州區為試點縣市區開展不少于100張的家庭養老床位建設試點。
(四)縣級特困供養服務設施改造完成率達到100%,提升醫養結合服務能力。
(五)新增村級養老服務站(農村幸福院)18個,覆蓋面不低于30%(宣州區4個、廣德市9個、涇縣5個)。
(六)全市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比例達到52%以上。
(七)建成3家智慧養老機構(宣州區1個、郎溪縣1個、寧國市1個)。
二、實施內容
(一)健全老年人補貼制度
補助范圍。對80周歲以上老年人給予高齡津貼;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給予養老服務補貼,經評估確定為輕、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檔提高補貼標準,用于護理支出。各縣市區可以結合實際合理確定補貼范圍和具體標準。
補貼方式及標準。高齡津貼,按月發放至個人;養老服務補貼,以政府購買服務為主,提供上門服務。補貼標準由縣級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決定,并向社會公布。
實施程序。高齡津貼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后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養老服務補貼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后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失能、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可委托近親屬、供養機構、基層自治組織代理申請。
養老服務補貼原則上以政府購買服務形式提供。
(二)支持家庭承擔養老功能
1.推進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
補助范圍。納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中高齡、失能老年人。有條件的地區可將改造對象范圍擴大到城鄉低保對象和困難老年人中的高齡、失能家庭。
補助方式及標準。采取政府補貼等方式逐步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改造內容參考《安徽省特殊困難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項目建議清單》,給予補貼的改造項目原則上不超過基本項目范圍,具體項目和補助標準由各縣市區立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城鄉發展實際確定。
實施程序。按照自愿原則本人或委托親屬、居(村)民委員會向戶籍所在地社區(村)提出申請,社區(村)對評估初審、街道(鄉鎮)審核、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確定適老化改造服務機構,適老化改造服務機構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入戶需求評估,提出改造方案,經老年人或親屬簽字確認后,由社區(村)初審并逐級報街道(鄉鎮)、縣級民政部門審核審批;適老化改造服務機構根據改造方案按標準實施改造,縣級民政部門實地驗收。
2.開展家庭養老床位試點建設
建設標準。家庭養老床位試點建設標準按照《安徽省家庭養老床位試點方案》執行。
補助標準。驗收合格的家庭養老照護床位,每張床位給予不超過3000元一次性建設補貼。
實施步驟。縣級民政部門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安排試點任務計劃,商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按照《安徽省家庭養老床位試點方案》相關要求和程序執行。
(三)優化城鄉“三級中心”運營
補助范圍。符合《安徽省城鄉養老服務三級中心建設規范(試行)》的縣級養老指導中心、街道(鄉鎮)養老服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
補助方式及標準。按照設施規模、服務人數、服務內容等,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給予日常運營補貼;各級政府依托街道養老服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向社會組織、企業購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給予政府購買服務補助。補助標準由縣級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決定,并向社會公布補助標準。
實施程序。三級中心的運營機構向縣級民政部門提交申請,縣級民政部門審核后商財政部門確定后實施。
(四)發展農村養老服務
推進縣(區域)級特困供養服務設施建設和村級養老服務站(農村幸福院)。
建設標準。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 改造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安徽省城鄉養老服務三級中心建設規范(試行)》等執行。
項目管理。項目建設要嚴格落實招投標制度、工程監管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等相關要求。
實施步驟。縣級民政部門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排定項目實施年度和建設規劃,商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并督促項目實施單位嚴格遵守和履行工程建設相關要求和程序。
施行農村老年人聯系人登記、農村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視走訪、農村老年人贍養協議簽訂3項制度。
補助范圍。承接農村老年人聯系人登記、農村老年人贍養協議簽訂、農村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視走訪三項工作的養老服務主體。
補助方式。對承接農村老年人聯系人登記、農村老年人贍養協議簽訂、農村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視走訪三項工作的養老服務主體(社會組織、企業等),給予政府購買服務補助。
(五)推動養老機構提質增效
建設補貼、貸款貼息補助。對由企事業單位、集體組織、社會組織、慈善機構及個人等社會力量,以獨資、合資、合作等形式興辦,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在民政部門進行備案登記的各類養老機構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其中對新建以護理型床位為主的養老機構給予適當上浮。居家式、產權式、會員制項目不在補助范圍。對社會辦養老機構從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用于養老機構建設的,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0%給予貸款貼息補助。
運營補貼、醫養結合補助。對已建成并投入運營的養老機構根據實際入住的人數給予運營補貼(不含自理老人)。運營補貼的標準按照收住對象輕、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運營補貼分別不低于300元、400元和600元。對養老機構內設醫務室、護理站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的,給予一定一次性補助。
使用范圍。養老機構一次性建設補助、貸款貼息補助可用于養老機構房屋建設、設備、設施添置更新費用等。養老機構運營補貼、養老服務(指導)中心運營補貼可用于設備添置、人員工資、人員培訓、綜合責任保險費用等。
(六)推進養老智慧化建設
補助范圍。對通過驗收的智慧養老機構給予補助。
補助方式。各地按照標準對創建情況評估后給予一次性獎補。
實施步驟。各地根據年度任務安排開展創建工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制定經費申報、審批、撥付、使用、管理和監督辦法,驗收合格的智慧養老機構按照辦法進行申領。
三、資金籌措
(一)資金來源。各級財政一般預算安排的資金;各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資金,市、縣級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用于支持發展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經費不得低于當年本級留存公益金的55%;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
(二)資金管理。各地要加大資金整合力度,加強養老服務補貼、養老保險、社會救助等制度的統籌銜接。增強資金的績效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抓好落實。市縣民政、財政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各負其責。市縣民政部門負責編制規劃、制定標準、項目實施督導。市縣財政部門負責安排落實好上級轉移支付資金,統籌安排好本級各項財政補助資金。
(二)部門協作,嚴格檢查。各級民政、財政等部門應加強協調,密切協作,齊抓共管,將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各級建立由民政、財政等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協調研究和解決問題。
(三)規范管理,嚴格監督。各縣(市、區)結合實際,制定本級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實施方案,進一步健全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績效考核制度,實行目標管理。自覺接受各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審計、新聞媒體和群眾監督。